遲遲才有空看《逆權大狀》。
不論是媒體推介,抑或朋友推薦,都是異口同聲繪影繪聲,為利是圖的律師如何變成逆權大狀;他對社會由冷漠變熱血;觀眾對他由鄙視變欽佩;總之就是由如何如何不討好,變得極之討好。
看罷,我反而覺得,其實主角由此至終都很討好。人們把戲中社會跟香港的時局對號入座,我把宋律師跟典型香港人對號入座。
孩子出世,他連老婆的住院費都付不起,於是奮發圖強考律師牌。未有牌前,他連地盤也不介意做,還在水泥牆上寫着「永不放棄」。他發了達,第一件事改善家人的居住環境,第二件事是舉家回到昔日常常光顧並後數的小店,找回尾數。
宋律師努力搵錢、愛錫家庭、重情念舊。這些特質,跟很多香港人一樣。這些人的目標,是做個好爸爸、好老闆、好顧客,還有,好人。看見社會衝突,他本能地抗拒。在電視裡看到學生抗爭,條件反射劃清界線,不留情面地嚴厲批評。
愛錫家庭的人很討好,挺身爭取公義的也很討好。問題是,如何由一種討好過渡至另一種討好。很多「好人」,都愛把兩種討好放於對立面。但其實,連自己都不知道,血液裡潛藏了公義的力量。
兩種討好之間,欠了一個鈎。對重情的人來說,這個鈎就是感情。認識的人出事了,兩脋插刀戰鬥到底,過程中一步步發現強權的無恥。到後來在公義的路上一直再走下去,由關顧朋友的小我,變成關懷社會的大我,已是後話。
香港人得鬼閒在空中樓閣講理論,但務實的外表下,對感情比甚麼都看得重。公義的覺醒,來自身邊的人受傷害。終於明白兩種討好不但不對立,而且唇亡齒寒。好話唔好聽,見彼知己,或許這就是,你和我的覺醒方程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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