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9月7日星期日

實習筍工



大學陸續開學,暑期實習告終。

同學紛紛抱怨,走進大公司,以為像劉姥姥入大觀園,最終發現,仲悶過返學。美其名實習,實情是打雜。任務不外乎影印、filing、執頭執尾。一句到尾──廉價勞工是也。

如此想來,學生I的暑期實習,真是恨死隔離。立志當律師的他,在英國的著名律師事務所實習。第一天,在家庭法的部門報到。當事人想爭取姪兒的撫養權,但因為不是親母,機會渺茫。I的責任,就是翻閱文件,羅列有利當事人的論據。

第二天,轉投合同部。娛樂公司賣盤,旗下明星想拿回肖像權。I要代明星草擬律師信。第三天,侵權個案。A家門前的私人地方,被電訊公司鑿路為B家舖電纜,A要求B賠償,B要求電訊公司賠償。I於是打電話向B了解最新情況。

如是者兩個月,天天新款。這些工作,就連畢業生都未必做得來,交給實習生,怎放心?原來,公司早己安排每名實習生,都有資深律師一對一貼身訓練。例如寫律師信,由學生先寫,前輩翻來覆去修改,草稿沒半隻字用得着,但過程裡學生已袋了很多錢落袋。

換了香港的老闆,真是睬你都傻。兩個月貨仔,還要花資源去教?更令人意外的是,學生I其實連大學都未入!他只是個有興趣報讀大學法律系的預科生而已。連法律都未讀過,要由最基本的教起,簡直是擺明蝕本的實習生意。但據聞在當地卻是慣例,中學、大學、大公司年年協調實習計劃,公司看成短蝕長賺,培養年輕人對法律的興趣,做大個餅,他朝要揀卒都容易點。

是文化差異,抑或營商視野之別?反正跟看得更高更遠的外國企業相比,我們仍停留在那個中國人學師的年代。打雜,有咩問題?阿四,攞個痰罐來!

1 則留言:

Fay 說...

到底, 是有雞先, 定有蛋先?

看完你的文章第一個反應是, so far 帶過3個intern, 只有1個有心唔怕蝕底肯比我塞錢入佢袋, 另外兩個, 每天最叻諗如何推塘, 每日準時放工, 荒死蝕左.

本來想怪小朋友, 但想真, 這種荒死蝕左的心態, 還不是香港的文化. 我們可以怪他們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