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2月10日星期二

聖人每多屠狗輩



仗義每多屠狗輩。屠狗輩最大的特點就是,其實他們都有很偉大的地方,卻不知道自己偉大,甚至會否認自己的成就。

聖瘟神正傳》內,瘟神教小孩奧利佛打架,小孩問他:「你打過杖?」瘟神的確曾是軍人,但他寧願瞎扯:「我看電視學的。」

屠狗輩否定自己,因為他們總是運濟。單親媽媽被不濟的老公背叛。妓女不知被誰搞大了肚,連照超聲波都無錢,只得繼續賣身糊口。瘟神嘛,嗰頭近、生人勿近、無錢、無朋友、酗酒、嗜賭。

屠狗輩,總是各有自己的故事,但不屑跟人講,怕鄙視的眼光,更怕同情的眼光。所以瘟神跟奧利佛的媽媽吵架,最盡也不過說了句:「你有多認識我?(how much do you know me?)」

屠狗輩被世人遺棄,是社會的低等動物。他們一眼就看出誰是同類,但不會講出口,心照就是。明白的無謂講,不明白的講也多餘。平凡人會向人訴苦。走投無路的人,寧可把苦水往肚裡吞。因為,不乞憐,是自尊心的最後防線。

是以屠狗輩注定是隱形的,除了,在小孩子的眼中。只有無機心的孩子,才有心機在垃圾崗內,透過舊照發掘一個人的故事。

瘟神餐餐吃廉價沙甸魚,卻給貓兒吃高檔罐頭。他召妓次次拖數,但也在妓女最有需要時,借錢給她照超聲波。他窮得褲穿窿,還要賭,但堅持讓妻子住最高級的療養院,而老人癡呆的妻子,早已忘了他是誰。

奧利佛發表那篇「我所認識的聖人」,把聖人重新定義,聽得人動容。聖人的重點,不是聖,而是人,所以聖人也有很多缺點。但最重要的,是他比世人都來得有血有肉。只有小孩子的純真,能識破虛偽的國皇的新衣,也能看出屠狗輩的真心。

1 則留言:

亞發 說...

http://youtu.be/B0kK90lSPjg
可能我做得到的只是乘港鐵時讓座給老友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