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除了通識班,加開了寫作班。準備過程中,難免想起自己寫作的二、三事。
記得九把刀說過,他偶然會借用自己的經歷,放進小說作品。朋友都驚訝,他的記性,怎可能這麼好?但他說,自己的記性從來不好,只是有個習慣,把發生過的事,在腦海溫習很多遍,入了腦,走筆之際,不其然就派上用場了。
不知是否所有人寫作人皆如此。我也是朋友眼中,記性好得不行的人。但我知道,那不是記性。記性好的人,不會忘記即日新聞,也不會記不起午飯吃了甚麼,而我會。
不過,同一時間,我有本事把友儕間發生過大大小小的事情,誰誰誰的眼神、表情、說過哪句話,甚至空氣在左邊還是右邊飄過,繪聲繪影憶述,愈講愈忘我,愈講愈陶醉,久遠往事,鮮活如昨,激動指數完全不隨年月遞減。
我是對甚麼都捨不得的人。某年跟同學宿營唱過的歌,工作結束時跟伙伴的擁抱,學生送我的隻字片言,旅途上偶遇的人和事……當中最最最無聊的小節都視作瑰寶。我不懂講再見,害怕不辭而別,恐懼頓失。世事無常,唯一可控制的,是自己記住了多少。於是,慣性把經歷在腦海倒帶,一千次,一萬次,深信只要把記憶烙下,就不會失去,然後,繼續安心上路。
但是,我仍怕,我怕有一天老人痴呆。小時候我就羨慕會畫畫的朋友,能夠栩栩如生紀錄回憶。而我的畫功爛到不行,唯有靠文字,寫寫寫寫寫,有一天腦退化了,捧着文章,看着熟練的字蹟,讀着陌生的自己的故事,至少,我知我活過。寫作於我,是為了駕馭那頭拴不住的情緒野馬,留下所有曾經撼動我心的經歷。只怪自己天生敏感,能讓我激動的事情,又是他媽的多,它們就是我的寫作「基本盤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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