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是要教寫作班,也不曾認真思考,究竟甚麼人,最能寫。
愛閱讀的?語文根底好的?有創意的?愈想愈發現,統統不是。我給自己的答案是──好想好想好想別人明白自己的人。
世間上,會有人不希望別人明白自己的嗎?似乎無。其實,好多。紛擾俗世,凡人如你我,被消失,很易;被明白,太難。往往,我們並不真正尋求被明白,只想被聆聽,有時,連仔細聆聽也不必,有人陪伴就夠。
但是,有些人不行。他們渴望跟人交流,渴望得要死。而真正的交流是,你說的,對方不但聽,也消化,繼而有回應,引發新刺激,令你也忍不住去聽去消化去回應。愈鑽愈深,內容隨意,論政無妨,談情亦可。Click中了,叮叮叮叮叮,心中朵朵花開,是人生在世最「high」的事。
而眾多藝術創作中,影像牽動情緒,舞蹈與音樂各有意境,但只有文字,可以那麼精準、細緻、深入地表達一種想法。你好想掏個心出來公諸於世,於是有無窮的動力,去修煉去磨筆,務求表達到令讀者明白為止。
同樣是文字,說話不行嗎?幹嗎一定要寫?因為,一篇文章幾百字,人們會花三分鐘去看。但如果講三分鐘,未到第四句已被打斷。眾聲喧嘩的香港,就是這麼奇怪。
一直覺得,現代人,不是寫不出文章,而是不享受深入溝通。又或者,我們以為,支離破碎可覆可不覆的短訊,已是溝通。我們強烈需要被陪伴,所以有24小時候命、環球無阻隔的裝置和軟件。但我們一生都未試過交流發揮到極致的快感。就像亦舒在<朝花夕拾>裡說過,時代進化,只吃牙膏餐的未來人,永遠不會明白,巧克力有多好吃。試一次,畢生上癮。寫文章的天份,留給喜歡巧克力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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