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4月12日星期三

給劇場一個機會(中)


很多人說,舞台劇,票房差,因為無人愛看。我一直思疑,這個說法,不準確。

非不愛也,實不能也。當「不能」是常態,久而久之,就演變成「不為」。在大城市中,劇場工業之隱形,實乃非戰之罪,而是結構性問題。

七時半開場,好話唔好聽,大部分人未放工。放得了工,也未吃過飯,還談看戲?

周末,又如何?有家室者,自有家庭日。學生,有上不完的興趣班。單身的,可能要加班,要出門,要打點逾期雜務,甚至只是蒙頭大睡補眠。要令某個人在某特定日子入劇場看某演出,是萬世修來的機緣。

一個劇目,通常只上演一個星期五、六、日,看不了就是看不了。演期不能長點?不。土地問題。場地不足,演期能有多長?

有口碑便能重演?理論上,是。但再找場地、班底、資金,都是問題。首演已輸掉身家,叫好不叫座,誰還夠膽重演?

場次少,日子無彈性,地點不就腳,相對屋苑樓下就有電影院,從早到晚整個月埸次任揀,誰會捨電影而入劇場?

行為經濟學告訴你,生意要做得住,就要建立購買慣性。香港人的慣性消費活動,都是可以隨時隨地隨興,行落樓即要即有的,例如:購物、看電影、吃飯。

如果每次入劇場,都要勞師動眾度日子、調時間、改工作、推約會,偶一為之已算俾面。全港全年合共幾千場演出數百萬個座位,不哭票房喪才怪。

但是,上述的客觀因素,都不能輕易改變。單單提升演出質素,也未必可刺激票房。因為,問題不是演得好不好,而是根本無人入場!

困局一個,剩下唯一出路,或許就是,開拓觀劇誘因,令觀眾不嫌麻煩,願意花氣力排除萬難來觀劇。有可能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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