世衛建議 5 歲以下兒童不應使用電子屏幕超過 1 小時,令我想起了一件事。
曾經教過很多高小學生的辯論課。久不久,我讓他們自由出題,辯論最切身的東西。這一條,例必上榜:「高小學生應該擁有智能手機。」
「明樂,你反對高小學生擁有智能手機嗎?」「不。」我答。「嘩!我都話架啦!有手機有咩問題?」眾小孩歡呼。
孩子們很聰明,沒問我贊成否,只問我反對不。我不反對任何人擁有智能手機,卻頗反對某些使用手機的習慣。
未有智能手機前,同學仔會先研究辯題,建立論證框架,擬定策略,才動手去翻書讀報找尋合適素材去「砌case」,製成品結構嚴謹,思路清晰。
自從有了智能手機,輸入辯題關鍵字,屏幕彈出過萬結果,包括某些辯辭範文,其論證粗疏、行文生澀,孩子們卻如獲至寶,不加思索直接套用。
未有智能手機前,等上課期間,孩子們會東拉西扯聯絡感情,偶然發展出經年的友情。自從有了智能手機,等候時各自埋首打機,無聲勝有聲。
未有智能手機前,搞活動的聯絡工夫多,但成事機會也高。自從有了智能手機,不管有人拋出多好的主意,眾人已讀不回、不讀不回、已回不讀,活動大多流產收場。
智能手機,不在乎有沒有,只在乎如何用。它引爆了人類各方面的惰性。做事不求過程,做人沒有責任感,生命也沒有了最珍貴的情感互動。非戰之罪,怪部手機?抑或應該怪自己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