結論是,因為我們先要是某種人,才可能是某種選民。
此話怎講?就是,投票,是種表態。態度的背後,是理念。若無理念,就無態度;無態度,何來表態?
你是甚麼人,就會有甚麼理念。例如傾向相信菁英主義的美國人多支持共和黨。相信權力共享的則多傾向支持民主黨。
理念反映一個人的世界觀。根深蒂固的觀念,是每個人做大部分事情(包括投票)的源動力。那麼,若問任何一個香港人,閣下的理念是甚麼,會點答?
以前,大部分人答不出,非因沒有世界觀,其實世界觀人人都有,只是從沒深入思考過,所以講不出來。無諗過,咪當無囉,無睇法,又何來動力去投票?
所以,從前在香港,投票頂多像買旗,當做善事,自我感覺良好。無做,無乜損失。
但這一、兩年,香港太多事情,迫住大家諗清諗楚,一個自己能認同的世界,合該是啥樣子。思考到一個點,答案太清晰,內在理念,無所遁形,唯有由內到外,具體展現於生活每個層面:消費選擇、就業選擇、朋友選擇、定居選擇⋯⋯
當我們不知不覺蛻變成那種時時刻刻都在實踐理念的人,我們也必成為那種有票必投,而且無法不按理念投票的選民。
當然,投票的前設,是登記做選民。世上最大的遺憾,是我站在票站前,卻無法投票。5月2日就截止,得返幾日,趁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