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0月29日星期六

春天的明天

看「春天製作」的《旭日》,我一直以為,會有這一幕:

鄭觀應與孫中山,在「鄭家大屋」暢論國事。鄭分享著作《盛世危言》,豐富了孫中山的革命思想。

為什麼?因為這段史實,是孫中山年輕時的重要經歷。而演出場地,正正就是澳門古蹟「鄭家大屋」。來到城隍廟,怎能不求籤?

我又以為,演孫中山的,神不似,至少形要似,是歷史劇的最低要求。

陳建豪好戲,他曾是《喝采》的陳百強;《野玫瑰》的小劉、《心太野》的調酒師;但由他來演《旭日》,橫看豎看都像由梁思浩演孫中山!

他眉清目秀、跳脫靈巧,怎都無法叫人聯想起木木獨獨、四平八穩、笑不露齒、目不斜視的國父。聞說《旭日》還要到國內演,大批國父粉絲,會有啥反應?

還有,革命的配樂該是甚麼,我不知道,但肯定不是「天鵝湖」。你能不能想像當琴音輕繞,四大寇竟在手忙腳亂製炸彈?相討國事,竟是靠「天鵝湖」填上廣東歌詞?

我相信,這些不是藝術上的刻意顛覆,而是懶惰。

我是由《我和春天有個約會》、《南海十三郎》年代看過來的,「春天」的製作每下愈況,作為觀眾,難免恨鐵不成鋼。

「春天」擁有最好的東西:時機、人脈、江湖地位、宣傳技巧以及無數優秀的演藝畢業生,唯一欠缺的,是熱愛藝術的態度。

例如近年不少以歌星為題的戲,都不離萬人大合唱世界Key炒埋一碟式的製作,甚至說不上有鋪排有故事,不是慳水慳力,將價就貨,又是甚麼?

多年來,春天合共累積票房總收入達2.7億,敢問一句,台前幕後分到了多少?可觀的利潤、馬虎的製作,說穿了,不過是借藝術過橋的一門生意。

觀眾,好卑微,無牙力提出任何要求。最大的牙力,是放棄收看。

2011年10月26日星期三

鄭家大屋行

趁着「澳門音樂節」看青年孫中山音樂劇《旭日》。志不在看劇,而在到訪演出場地,那聞名已久的──鄭家大屋。

大屋的主人,是《盛世危言》的作者鄭觀應。他的著作,影響過康有為、梁啟超、孫中山、毛澤東等改寫中國歷史的人物。

然而,大部分香港人連他的名字也沒聽過。那當然囉,香港的中學歷史課,幾頁紙便寫完整個辛亥革命,別說鄭觀應,連孫中山也不會聽聞多少次。

鄭觀應與孫中山,本來大纜扯不埋。鄭比孫大二十四年,要算三年一代,也隔了八代。鄭從商,搞洋行;孫從政,搞革命。鄭定居澳門,孫在香港唸書。走在一起,是冥冥中有安排。

當年孫中山在香港西醫學院(港大前身)畢業,隨即失業,因為殖民政府不承認香港的文憑。塞翁失馬,到了澳門行醫,住處就只距離鄭家大屋20分鐘腳程。其時鄭剛破產,閒來無事,二人一起暢論家國。鄭著書立說,寫成《盛世危言》,孫先睹為快,後來成為了革命思想中重要的一部分。

相傳少年毛澤東,也迷上此書,更不惜遮閉窗户挑燈夜讀,避過老父嘮叨。說來有趣,鄭觀應的四兒子鄭景康,後來當上攝影師,天安門廣場上掛著的毛主席玉照,正是由他的作品繪製而成。父子倆,一手包辦了毛澤東的精神與面貌。

鄭觀應影響孫中山最深的,是「人盡其才、地盡其利、貨暢其流」。簡單,卻是最管用的治國指南。

那是個最好也最壞的年代,一個生意佬也會去寫警世巨著,人人把關心國家視作本份。今日呢?從商是精,從政是蠢,要不就官商勾結。「人盡其才」的結果,是林D9出任政務司司長;「地盡其利」,但利潤都落入了地產商手裡。鑑古知今,辛亥革命都一百周年了,中國人,是進步,抑或退步了?

2011年10月23日星期日

警方的難題

月初,我家樓下的單位,因為收音機短路,釀成一級火。

沒有傷亡,只有一人被焗暈,送院後已無大礙,我們當作笑談。

豈料,翌日清早,電話響不停,久不見面的親戚朋友,輪流打來關心「災情」!

原來,這小火,見報了。而且最少涉及三份收費報、一份免費報以及一家網絡新聞!其中一份,更刊登了大廈的照片,煞有介事圈着事發單位講解。

最.近.一.定.是.沒.有.新.聞!

我們都是如此解讀。

然而,錯了。因為,同一時間,斬人狂魔正肆虐將軍澳。近日,翠屏又有非禮老翁出沒,都是將近落網才遭揭發。

人人談警隊數碼化後的新聞自由,我反過來想警方所想,有些問題一直想不通。

以往,記者有「99機」,舉凡有風吹草動,記者可能比警方更快到達現場。有些案件,連環發生,有時甚至多得記者通報,警方才趕及行動。

報道有助舉報,也有助破案。而且,警方、傳媒素來各有各做,無人因此質疑警方的能力。

更重要的是,有「99機」,記者漏新聞,老闆怪記者。「99機」不能用,沒有新聞,個個怪警方,丁點沒着數。就算要保障受害人,只發放兇徒特徵就是,收埋有寶麼?

唯一可能,是有報道,便有破案壓力。非禮撞胸,每天不知多少宗,用不用那麼緊張。但見了報,成了焦點,就是另一回事。警方說快將破案所以不公布,會不會是反過來,因為見光死才快速破了案?

又或者,有一些,破了案也不想講。當年警務處長李君夏遭爆竊,換了沒有「99機」的今天,警方會否讓人知道處長官邸不設防? 

破不了案,不想講。極速破案,也未必想講。消息在手,放與不放,對警方來說,真是一個問題。

2011年10月20日星期四

大將

真是宿敵。

特首在立法會新大樓第一次答問大會,第一條問題就抽中由黃毓民發問。

就正如2006年10月,上屆任期內最後一份施政報告,抽中壓軸發問的,是將於數月後與之競爭特首的梁家傑。

群眾等着看好戲,徒剩曾蔭權心中滴沽,怎麼老天爺就是不放我一馬,讓我走也走得好過點。

「剛才,有人掟雞蛋,我真係好驚。」可以想像,那是用一種怎樣的語氣去講的。

而我想起的,不是煲呔,而是董太。沙士一役,她穿得像個膠袋人般落區,叫人千祈千祈千祈記得記得記得洗手洗手洗手,不就是那似層相識的徨恐。

病毒無眼,恐懼猶可理解。不過是一顆雞蛋,可以有多可怕?更何況,已不是第一次。又更何況,已是最後一次。

正常人,面對任何最後一次,想的,都是留個好印象。正常領導者,離任前所想的,都是如何光榮引退。

只有煲呔,心裡想的,是報仇。忍了你很久,最後機會,還不把真心話說個夠。「爛仔、黑社會」,有備而戰,想來不是說漏了口。

犯眾憎如小布殊,一招接住飛擲而來的鞋,羸回不少掌聲。煲呔沒此身手,哪怕蛋黃流瀉一身,從容回應問題,看官都會忍不住加分。

就算是口舌之爭,與其問「黃先生,你做咩發生咩事幹」(題外話,一直不懂怎麼他總把「事」說成「事幹」,是哪個年代的鄉下話?),不如趁機感激毓民幾年來的挑戰挑釁與挑剔,道不同不打緊,你大聲也不代表你無禮貌。

幽其一默,雄辯濤濤如黃毓民,那一刻恐怕都會「O」了嘴。翌日的頭條,還不是我煲呔的天下。

人之將走,才明白最重要的,都不曾煉成。何解蜀中無大將?皆因所欠的,正是大將之風。

2011年10月17日星期一

居屋的界外效應

居屋,終於要復建了。

其實,我不關心單位數目、地區、價錢。一直想知的是,政府如何看待房屋的本質。

房屋,究竟是否必須品?抑或只是可有可無、可炒可賣的商品?搞不清這一點,再多的措施都只是此一時彼一時的曇花一現。

我完全同意特首說,年青人不一定買不起樓。

我的一位大學同學,畢業當記者而已,幾年後已上了車。細問才知道,她自高中替人補習的收入一毫子都沒有花,工作後九成收入都儲起,戒掉任何消費活動。一個上車盤,掀開都是眼淚。

也有打政府工的朋友,捧着鐵飯碗公一份婆一份,三十歲前已置業。

買樓,未必是夢。分別是,以前房屋是穩定社會的元素,現在必先有極穩定的生活,才有可能擁有房屋。

前港督麥理浩說過,房屋政策,處理的不止房屋。穩定了樓房供應,不但解決「民生」,也穩住了「民心」。幾十年後的今天想來,此說依舊擲地有聲。

一年加一次租、兩年搬一次屋的人,過的生活不一定很壞,但肯定充滿變數。

反之,有樓的人,最有動力成家立室、生兒育女。要遷就阿仔阿女上學,搬屋的機會更少。子女動不了,父母的工作也盡量不轉,總不成天天由將軍澳去天水圍吧。

人有了牽絆,才最好管。房屋令人變得安定、變成順民、變成沈默大多數。

一個政府最怕面對的是甚麼?「nothing to lose」的百姓。無親故無兒女無物業無財產無穩定工作,遊行示威揭桿而起,同你死過,怕你甚麼?

這,不是新思維,中國人以儒家治國,強調家庭本位的重要性,為的,也是社會穩定。當人有家可歸,當子女懂得孝道,當社會認同論資排輩、長幼有序,造反的人就大大減少了。

政府千算萬算,有否算過無殼蝸牛對社會的界外影響?

2011年10月14日星期五

活着每天,都是第一天

我不是蘋果迷。

沒有iPad,沒有iPhone,手提電話是早己絕跡的舊款。「i」產品變化之快,遲鈍的我連「i」和「p」是大楷抑或小楷都未搞懂,已經更替了好多輪。

然而,喬布斯逝世,仍然牽動情緒。他在史丹福大學畢業禮的演辭,在youtube累積逾九百萬人次。而我永遠不會忘記,當年躊躇應否捨棄鐵飯碗,友人給我傳來短片,第一次聽到那激盪人心的演說:「人生有崖,別把時間用來過別人的生活。不要讓別人的聲音,蓋過自已心底的聲音。」

震撼,不但因為他鼓勵年輕人「從心所欲」,而是他真的花上一生去開墾自己相信的。沒有付出的喜歡,不是真的喜歡。而只要義無反顧去付出,再不看好你的人,最終都會反過來欣賞你的堅持。

時光荏苒,近年開始教書,學生問我:「你總叫我追隨理想,但你怎確保我不會餓死?」然後,我又把短片拿來。連喬布斯也沒想過,當日輟學後,閒着學來的書法,多年後竟變成了電腦內秀麗的字体。他說,路,要回望才能看出端倪。預見不了不打緊,相信就是。

或許,喬布斯對世人的思想啟廸,甚至勝過蘋果產品對生活的改造。你我他與喬布斯無任何關係,但他的經歷,卻反覆在人生不同階段,啟發了我們。人大了,開始面對生離死別,喬布斯說,要把每天,當作生命的最後一天。因為,人之將走,便會明白,甚麼對自己最重要。

我最近不住在想,是不是還有這一步:死過翻生,活着每天就是重生。重生,也就是萬事的開始。抱着初上工的心情去工作、帶着初戀的心情去戀愛、以初生的好奇眼光去看世界...真正的「置之死地而後生」,是以最後的心情選最愛,以最初的心情去活着。活着每天,都是生命的第一天。這,才是真正的活在當下。

2011年10月11日星期二

愈大熱愈冷清

特首跑馬仔,愈來愈好睇。

打從范太摩拳擦掌,到後來鳴金收兵,唐唐坐定粒六,預先接受各界祝福,到近日的婚外情傳聞,錯不在婚外情,而在解畫技巧之劣拙,叫人愈發看穿,這位公子,本來就無貨賣。時間尚早,黑材料素來愈出愈有,順勢走下坡,會否陰溝裡翻船?

那邊箱,本來無甚觀眾緣、又不獲權貴看好的梁振英,因為堅持不被勸退,似乎爭回不少支持。在何俊仁出現之前,他甚至令人想起泛民那種「本輸來打」的傻勁。香港人,不一定支持打逆境戰的人,卻又總有點隔岸觀火式的加許。如此想來,贏面雖不足,戰意卻是愈燒愈旺。

何俊仁參選,雖無勝算,但有可能入場。至少,他是民選議員,在小圈子選舉中,有一定的顛覆意義。想看好戲的人,說不定就扶他一把,送他入局。

三雄對壘,梁振英決心解決貧富縣殊,既然他在商界無朋友,那就不怕得罪商界。何俊仁會爭取普選(雖然在政改一役後,已很難說),跟兩位根正苗紅的對手相比,他始終比較入屋。只有唐唐,掌政多年,完全無人知道他在幹甚麼。

如此想來,這個深得中央祝福,不被香港人支持的「真命天子」,他日上位,定必舉步為艱,延續弱勢政府的宿命。櫈仔未坐暖,說不定又腳痛下台。終於看清形勢的范太,似乎又後悔收山之言說得太早。

特首選舉,表面上是選賢能,實則徒然突顯大熱唐唐的無能。最可憐的,當然是香港人。別忘記,董伯伯上任前,至少看來像個好人。董下台,輪上曾蔭權,我們起碼相信他的穩陣。最後兩人都令港人失望,是後話。反觀今日,唐唐未上台,大眾己不抱希望。選戰幕幔初開,看官早已萬念俱灰。如斯冷熱對比,才是香港最大的悲哀。

2011年10月8日星期六

通常不常

關於菲傭居港權的爭拋,,有個很有趣的地方。

根據基本法,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七年以上的人士,便有資格申請(注意,是申請,不是獲批)成為永久居民。

而根據入境條例,菲傭不算是「通常居住」在香港。

但法官林文瀚說,菲傭自願來港、受僱、定居,根本就是「通常居住」。政府硬把「通常」界定成「不通常」,就是違憲。

很複雜,是吧。這裡衍生的問題,是通常咱們是如何理解甚麼是「通常」?

如果立法的目的,是為社會設下遊戲規則,讓大眾清晰各自的權責。那麼,為甚麼大部分規則,都只有火星人才看得懂?

一般人對「通常居住」的理解,就是在當地居住、生活、工作。但原來,我們又不能用常理去理解入境條例。

當我們在談A,卻原來法例上的A,是常人心目中的B。於是,一頁紙的法例,衍生了十頁紙的定義。定義本身又有其定義,然後是定義的定義的定義,或定義的定義的定義的定義。

枵了十個彎,回到簡單不過的起步點上──反正就是不想菲傭居留。然後,捉字虱捉出禍,徒然遭司法覆核。

與其如此,倒不如索性把入境條件定高一點。豁出去算你「通常居住」,容你申請。但獲批的,只有高收入、高學歷、具備專業資格...效果一樣,卻未必違憲。而重點是,這是市民大眾都很容易明白的。

早年的家暴條例,也是一例。政府恐怕同性戀者借題發揮,要求把同性戀納入「家」的範疇,變相合法化。而其實,把條例的目的,改作「防止同住暴力(而非家暴)」,不就行了?討論到最後,也得出類似結果,但已是大戰三百回合之後的事了。

如果,我們的法例,通常人在通常情況下都通常能夠明白,社會,或許也會和諧而有效率一點。

2011年10月5日星期三

排隊的資格

最近,老想起這件事。

升中三那年,我計劃轉校。十多歲的我,蒐集好資料,帶着期待卻也戰競的心情,逐一致電心儀的學校查詢。

嘟嘟──嘟嘟──

「請問...想到貴校插班,有甚麼報名手續呢?」

「轉校?我們只收全級首五名的!」然後,「卡」一聲,通話的另一頭,無情地掛了線。

吃了一記閉門羹的我,心深不忿。是吧?一把稚氣的聲音,話也說得七零八落,看穿你難成大器──對方一定這麼想。

但,你憑甚麼無禮掛線?憑甚麼不讓我報名?憑甚麼拒絕解釋?然後,我從手上的學校名單中,同樣無情地剔除了它的名字。

想起此事,是因為菲傭居港權官司的爭議。事關我一直懷疑,大眾沸沸揚揚,討論其實對錯焦。

官司處理的,不是菲傭應否「擁有」居港權,而是有沒有「申請資格」。

目前,任何人連續居港七年,都可提出申請,唯獨外傭不行。亦即是說,一個菲藉廚子在港工作七年,有資格申請。換了菲傭在僱主家煮了七年飯,就不當作「通常居港」。

我們恐懼香港淪陷。但「申請」跟「獲批」,是兩回事。12.5萬菲傭不會「自動」成為香港居民,因為還要滿足很多其他條件。

就正如不是所有香港人都可入藉美加澳紐,然而,人人都應有權去排隊。

又正如每所學校各有收生條件,你有權不取錄我,但我至少可來報名吧?連報名的權利都被剝奪,先不用問法官,小學生憑常理都知道有問題。

至於取錄的條件,甚或最後有多少成功個案,可透過更嚴謹的入境政策去劃界。這些,卻是官司之後的事了。

鼓譟,不是問題,但至少該搞清楚為何鼓譟。連排隊的資格都要剝奪,香港還可以說是一個尊重人權、包容多元的國際化城市嗎?

2011年10月2日星期日

The Good Wife(下)

《The Good Wife》的中譯名字,改得有點那個。

明珠台譯作《「法」妻》,捉準了女主角Alicia的行業,捕捉不了其性格。台版還是國內版,叫作《傲骨賢妻》,算是精準,卻嫌沈重。想來想去,好像還是《The Good Wife》淺白得來最有想像空間。

故事的主線,是女主角Alicia如何處理與兩個男人之間的感情。

任職律政司的丈夫,被指虧空公款去召妓,更遭撤職。你是Alicia,會怎樣做?

丈夫出軌,Alicia沒有發瘋、崩潰、執包袱一走了之,但她,也不會隻眼開隻眼閉。

對於重修舊好,她有要求。不是要求丈夫不再去滾,而是要他擺脫自私的性格。因為,她心中清楚,這才是萬惡的根源。

要求很高,但Alicia 明白一個人要改變,需要時間。她願意給予機會,她不介意去觀察、去等待、去鼓勵。所以,她不離婚。

她愛他。但愛不是乾脆的原諒、盲目的縱容,而是用最大的耐性,一步一步重新建立理想的婚姻。

何苦?天涯何處無芳草。她本來就有很好的後路。

為了擔起一頭家,她重操故業。上司是曾有過一段情的大學同學,昔日幾經陰差陽錯,今日,時機對了,而她對這個幹勁十足的男人,也的確是動心了。

丈夫背叛在先,她大可拋開一切開展新關係。但她不慍不火告訴男人:「Show me the plan。」

浪漫是一回事,還要顧及子女、工作、未離婚的丈夫和虎視眈眈的傳媒,是現實。

處境複雜,只可以龜速前進。她既不放棄,也不強人所難。她選擇謀定而後動。《The Good Wife》賣的,是Alicia的硬朗。但看在我等女性觀眾眼中,她是溫柔在骨子裡。

真正的溫柔,不是嗲聲嗲氣的聲線、拋媚眼的姿態、貼身膏藥般撒嬌,而是對男人、對自己、對人性的理解、體諒與包容。或許,這才符合The Good Wife的美譽。

2011年9月29日星期四

The Good Wife(上)

我是差點走寶的。

早前歐遊期間,寄住J家。J向我大力推薦連續劇《The Good Wife》。我拿上手一看,不太吸引的劇名、很普通的影碟封面,隨手一扔,拋諸腦後。

之後幾天.J又提了好幾次。我開始狐疑,日理萬機、向來不看電視,更不會「追劇集」的J,怎麼給攻陷了?

J力推不果,終於某晚開飯之際,他打好碟,實行「強迫收看」。「你看一集,就只一集!不喜歡即作罷。」

然後?今次被攻陷的,是我。及後整整幾天,千里迢迢飛到歐洲的我,哪裡都沒去過,就只窩在沙發,「煲」完一共24集的Season I。

光看劇名,我還以為《The Good Wife》是那種無病呻吟的家庭倫理老套劇目。卻原來,是一場又一場既懸疑又緊湊的法庭戲。

女主角因為當芝加哥市律政司的丈夫被撤職,必須重操故業當律師,代表各式奇形怪狀的當事人、聞所未聞的個案,出庭打官司。

每一集,雖是獨立成章,但連在一起去看,卻看出了許多編劇對美國司法制度的挪揄和諷刺。

街頭律師,專替道友及妓女杖義執言。他雄辯滔滔,卻又不按理出牌,叫女主角敬佩。終於贏了漂亮的一杖,才發現他從未考獲專業資格,根本就是非法抗辯!

又有一次,陪審團幾經辛苦找出合理疑點,一致裁定無罪之際,法官闖進來宣佈,被告決定認罪,並接受減刑協議!工夫,都跟投票紙一起,即時被扔進垃圾桶裡。

女主角與職場上的競爭對手,一直叮噹馬頭。裁員在即,上司明示暗示,要贏,就要靠關係。萬二分不情願,她也只得求丈夫的競選經理,把生意帶來。骨氣,在收購合併中,值多少錢?

這些,都只是隨手捎來的例子。我深信,這個命題,長寫長有。幸好回港後,發現明珠台剛開始播Season II,這下,實行追看至明年。

2011年9月26日星期一

官僚有價

跟AO/EO班的同學一起備戰,偶然,都會談起政府的工作文化。

梁錦松在本港台製作的《香港百人》中,如此憶述他短暫的官場生涯:

「商界和政府有甚麼分別?商界要求一個領導者,比所有人都及早預見問題,速戰速決,防患未然,多賺(或少蝕)更多錢。但,政府不是這樣運作的。政府愛『養怨』。你看見了問題,別人仍未看見,而你在解決的過程又率先犧牲了一些人,就是犯眾憎。有問題,要等,等到有民怨,你才拿出解決方案,就成了大眾救星,便拿分了。」

下台換來的領悟,多麼一針見血。教我反思的是,或許一個政府要經營的,往往不是最對的答案,而是最對的感覺。

加稅還是減福利、順主流抑或護小眾、進取或保守,統統沒對錯。沒對錯,就只能退而求其次,令你「感覺良好」。如此,社會就穩定了。

情況就像大宅的管家,責任不是把飯煮好,那還不易?最難的,是令家中上下都認為飯菜合心意。前者叫技術;後者是政治。然而「心意」不能量化,只能蘊釀。感覺要經營,注定花時間。政策要人人能適應,注定不能大改。

曾幾何時,我問上司,難道你不認為,bureaucracy是burden?上司說,不,那是beauty。他續說,你很resilient、很resourceful(對,政府的上司都愛說英文),但這些都不是體制需要的。我們要的,是跟程序,以不變應萬變,配合社會整體的節奏。

幾乎是這一句,令我總結了漫長的掙扎,決心辭職的。當下我沒問出口的是:以不變應萬變,會否演變為一成不變?溝通要慢,為什麼沒溝通時,仍然很慢?假若官僚是為了令人「感覺良好」,為什麼大是大非竟也霸王硬上弓?抑或統統都只是後知後覺的掩飾?官僚,有價。代價的價。

2011年9月23日星期五

曾Sir

曾Sir曾近榮走了,我想起的,竟不是他的家事常識,甚至不是哥士的。

記憶猶深,是小時候看《婦女新姿》,曾Sir一出場,我就指着電視叫:「看!公公上電視!」

我一直覺得,曾近榮很像我外公。臉長眼圓、架着眼鏡,還有那永恆的深棗紅色V領冷背心。(當時的我並不知道,大部分阿伯,都是穿這種背心的。)

我以為,這只是自己稚氣的聯想。近日方知,家住簫簊灣的小姨,間中行經天悅廣場,情不自已便會入內探望曾Sir。也許,都是因為想起了老爸。

曾Sir不認識小姨,卻每每閒話家常起來。「曾Sir,你怎麼挑個這麼小的鋪位?不起眼啊。」曾Sir 頭也不抬,邊工作邊答:「對啊,廿年前只有我一檔,一眼見晒。現在,都熱鬧起來了。」

是吧。滄海桑田,今天連通渠都多了很多方法,他仍不放棄鑽研喜歡的。是以遇上一般疑難,街坊都去超市解決。偶有奇難雜症,還得回到曾Sir跟前來。

上周日,晚飯之際,鄰座一對老夫婦瞥見我打開了報紙的大版報道。「曾Sir過身了?好可惜...唉,真係好可惜...」

原來,夫婦跟他有一面之緣。話說一次偶然在街上踫到,太太攔路請教,曾Sir竟立即停步,不厭其煩為她解惑。

見他倆說得高興,我遞上報紙:「借你看吧。」老先生一呆:「不用了。」「沒關係呀,拿去看。」半響,老先生說:「不用,謝謝。我不想看,看了,我會很傷心的。」

一面之緣,感情也這麼深。或許,那是因為曾Sir謹慎、認真。對你的問題,他比你更着緊。他充滿睿智,卻也謙卑,不以專家自居,只想真心為街坊解困。

這個曾Sir,令我想起警隊的曾Sir,還有我們的司長曾Sir、特首曾Sir。或許,還有好多東西,值得幾位向曾近榮先生好好學習。

2011年9月20日星期二

關於考AO的幾個迷思(下)

(續上回)最後一個迷思,需要多點篇幅來解釋。

政府請AO,只挑年輕的大學畢業生?

年齡歧視,雖未納入歧視條例,但我們不是常常看見這些政府宣傳片麼?

「我年紀大,好有經驗架」、「佢年紀大,識得人情世故嘛」之類之類。

政府一直在推動年齡平等,又怎會犯上這個錯誤?

然而,我們又明明眼見,大部分入職的AO,都是大學畢業沒多久的年輕人。

這裡,或許可借用勞工處的「僱傭實務指引」來說明一下。指引建議,要消除就業方面的年齡歧視,方法是「劃一甄選準則」。

雖然這指引並非專門用來聘請AO ,但箇中精神,值得參考。

我的理解是,政府聘請AO,目的是為將來培育領導決策者。亦即是說,AO最好在於任期間,能夠升上首長級的高層位置,如副秘書長、署長、常任秘書長等職位。

一般AO仔,要二十至三十年才能攀上這個階層。假設廿三、四歲大學畢業,四、五十歲左右達標,還可利用退休前的年期服務社會。

如果三十開外才入職,那就必須快人一步,例如每一級都比人快升職一、兩年。不是沒有可能的,曾有三十多歲才入職的例子,但當事人擁有好幾個學位,而且是個博士生。又好像我們熟悉的曾俊華,也是三十後入職的「high flyer」。

所以,AO的招聘,的確沒有年齡歧視。反之,它有清晰的「劃一甄選準則」──就是在退休前的十年左右,升上一個能夠左右大局的位置。哪怕閣下一把年紀,假如在考試中表現出遲來先上岸的潛質,仍是有很大機會被取錄的。

最後想說,一連兩篇文章,只根據小女子的粗淺理解去寫,歡迎公務員事務局指正。話說回來,當局為何不開個正式的招聘講座呢?寫包單大受歡迎。

2011年9月17日星期六

關於考AO的幾個迷思(上)

AO/EO筆試、面試備戰班又開鑼。

我習慣在正式開課前,邀請同學出席講座。可以說是「強迫收聽」,也可說是應考前的心理準備。總相信,不應單憑薪優糧準去申請一份工作。幹得上三五七年、甚至一世的事,至少該有基本興趣,以及相應技能。

累積了幾年經驗,發現總有好幾條熱門問題。這些,大概也是坊間對考AO的迷思。

迷思一:應試,一定要跟政府立場一致?

對外,統一口徑死不轉軚當個人肉錄音機,是一回事。對內,尤其蘊釀政策的過程中,政府最好大包圍思索所有可能性。如果AO都是不思考的Yes Man,這政府有多危險?

更何況,高官要面對議會、傳媒的質詢、提問,唱反調的AO,正是有力的參考。如此想來,同學根本不需介意,自己是否站在政府的一方。要介意的,是無論立場如何,理據是否足夠。

迷思二:做AO一定要英文好?

AO的英語水平,不會差到哪裡。至於好嘛,視乎是哪一種好。AO需要的,是清晰的思路。無論以中文或英文表達,都要層次分明、一矢中的。很多同學介意自己發音不標準,但事實是,在思緒混亂的native與思考精準的港產大學生之間,我相信,政府寧選後者。奇怪的是,甚少有人問及普通話的要求,可能是因為,高官們的水平,有辦你睇。

迷思三:考AO,競爭太大,機會太微。

數萬人裡挑廿五個,當然。但回心一想,每一行的競爭都很大。紀律部隊,競爭很大。選美,競爭很大。超級巨星,競爭也很大。問問林欣彤在多少人中脫穎而出,比例不會比AO小。而林欣彤也不一定有想過,自己會是今日的林欣彤。喜歡的,不要想有多難,拍心口加把勁就是。有志者、事竟成。(待續)  

2011年9月14日星期三

聰明一點就夠

看見團購盛行,其實,我很替黎智英不值。

十多年前的蘋果速銷,賣的,幾乎是一模一樣的概念:日常用品,以某一個數量,付以特定折扣,網上一click,就送到府上。

未幾,速銷未捷身先死。大家都一口咬定,香港人都愛親手選購貨物。

團購的興起,把此說徹底推翻。事實是,用慣用熟的商品,根本不需親眼見親手碰。蘋果輸掉的,現在想來,其實是時機。

九十年代中期,互聯網只是IT人的玩意。把最大眾化的購物行為,放諸小眾的世界,先天不足,難有發圍。買東西的是師奶,但師奶多不上網,怎辦?

今日,張三李四,沒有電腦會死。網上購物,不過是發電郵、寫網誌、炒股票、看新聞以外的一個等閒動作。facebook的熱潮剛喘定,團購便冒出頭來。

情況也像免費報紙。十多年前,行內已在醞釀,吹不成風,乃欠東風。

今日,網上新聞要多詳盡有多詳盡,誰還肯付六元買報紙?開拓免費市場,不賣資訊賣廣告,成行成市,原來又不是難事。

想起電影《色情男女》內,資深攝影師對堅持走前一步、卻也生活潦倒的導演張國榮說:「做人,不要走得太快。剛剛快人一兩年就好了。」

彼岸的蘋果,也一樣。iPhone,是smart phone的進步;iPod是MP3的延續;iPad是tablet PC的再生。

喬布斯的強項,不是石破天驚的創作,而是妙想天開的改良。他把自己的研發目標,定在受眾正好極需要、卻又剛好想不出的臨界點上,一個事業王國,就此建立了出來。

是老掉牙的道理吧。消費,為的,從來是一分新鮮感,九分共鳴感。太早提出大眾還沒準備接收的,就浪費了一個好主意。

做人,不好太聰明,剛好比別人聰明一點點就夠了。

2011年9月11日星期日

迷上團購

中毒,大概不是近來才開始的。

十多年前,當青春少艾每個周末聯群結黨去逛街,抱着不買都看看的心態,嘻嘻笑笑又一天,我總是那又老土又不合群又潑冷水的一個:行老半天,得個桔,有啥好玩?!

我愛遊蕩閒逛,卻討厭為購物而上街。汗出了、腿都酸了,若沒收獲,即白走一趟;大豐收麼,還得花氣力抬回家,想起都怕怕。

那個年代,我總是幻想,怎麼沒有一條包辦全世界所有產品的購買熱線,熟讀目錄,一併落單,電召即到,多好!

這型式,卻一直沒流行起來。我連游說老媽子叫超市送外賣,十多年來都未曾成功。香港人,是要親眼看得見親手摸得到的東西才肯乖乖付鈔──大家言之鑿鑿。

而我奇怪的是,除了穿上身的衫褲鞋襪外,柴米油鹽廁紙汽水公仔麵,可以有多大變數了?

終於,到了留學那年,幻想中的世界,變了尋常百姓的日常運作。所有課本、參考書、閒書,一「網」買盡,準時送貨。床單被鋪日用品,統統不用出門而得。偶然,還低價購得幾本絕版音樂劇場刊,足足興奮了幾個月。

此風,終於吹到處處有街逛的香港。誘因,不是省時,而是省錢。Groupon之名取得多麼好,儲埋一Group,就有Coupon。因為便宜,打破了大眾對網上購物的介心。一開電郵,每日特選湧到眼前來。篤、篤、篤、篤,這選一點,那挑一些,轉眼花掉不少錢。

認識好些團購擁躉,總是大批大批的買,待周末專誠駕車去取貨。咦!怎麼這麼熟悉?不就像外國人拿着貼滿一個雪櫃的贈勞,大舉上倉一樣?

會否有天,香港人都不再逛街。逛的,都是遠道而來的自由行,在成行成市的化妝品店內,跟普通話水平普通的靚女售貨員起勁討價還價、糾纏不休。

2011年9月8日星期四

拿陳志雲來教仔

陳志雲真的打甩了。

不過,一直覺得,最好看的,不是甩與不甩。而是脫罪與否,他將以怎樣的一副面目示人。

那天,剛巧路過灣仔法院,想看他宣判後的即時反應。等了好一會,不見人下來,心想,算了,其實看不看,心中有數。

法律上,志雲算是陳總,抑或藝人,我不知道。但在觀眾心中,大概一早看穿,藝人,不是他的正職、不是副業,而是徹頭徹尾的一套人生哲學。

細數一下,由被捕、上囚車、開記招、進出法院,直至無罪釋放,沒有一刻,看得見他的死灰臉。那淡定自若,令人嘆為觀止。

演員的專業,就是忠實地待在角色裡。他相信自己,所以也說服了觀眾。那一刻,我甚至不覺得他虛偽。真清白、假無罪,反正他就百分之二百相信,自己對得起大家。

不是沒有效果的。至少,若他被捕後一厥不振,就算TVB如何缺人,也不會把他迅速復職。出得來行,預咗要還,但陳志雲的情緒智商,為他在最壞的時候,帶來了最好的結局。

聽眾黃太告訴我,志雲事件,最啱用來教仔!「無論你喜不喜歡他,整件事他都表現得很Graceful……無比個衰樣人睇……我同阿仔講,無論受到咩挫折,輸人不要輸陣!」

當「真的假不了」的Soundbite,穿插於脫罪的一刻,時空交錯,大師又變回了好漢。復職那天,他一貫自在從容、臉掛微笑從電視城走出來,捨棄了那個「摷鬆了」的陳總頭,梳回老土的八二分界,表示感恩、關心記者……我家的黃師奶,也忍不住嘆一句:「唉,你睇下、你睇下,差幾遠!」

原來,媽媽想起了滿口「垃圾」的唐司長。我打趣說,對呀,換陳志雲來選特首,都應該幾好玩。

如果,唐唐有他的EQ、振英哥有他的笑容、范太有他的誠懇,或者這場跑馬仔,該也更有睇頭。

2011年9月5日星期一

心理時差

同文屈穎妍上周在《教得樂》專欄裡談及,為什麼瑞士的孩子不尖叫,教我想起數月前遊瑞士的點滴,忍不住搭句嘴補一筆。

阿屈說,港產父母,生活圍着孩子轉。孩子尖叫,父母忙不迭地招呼。孩子愈叫愈有,當然樂此不疲。在瑞士,生活卻以大人為中心。大人幹甚麼,孩子跟着幹甚麼。大人安靜守禮,孩子也如是。家教,都在生活裡。

阿屈關心瑞士家長如何育兒,我好奇的,是瑞士的教育制度怎樣培養孩子。而話說某天,我瞥見友人兒子的家課冊上,那叫我完全無法置信的一句:「每逢周日,家長不得為孩子指導功課!」

那是「家長指引」的第一項,多麼煞有介事。聞說,還歡迎「舉報」。遇上孩子被迫周日溫習,老師必找家長曉以大義。

瑞士人相信,真正有效的學習,是工作時工作,休息時休息。信念,不只在孩子中滋長,也蔓延於成人之間。

瑞士流行公投。近日有人提議把商舖的營業時間,按自願性質,由七時改為九時。結果,議案竟然不通過!慣了在翠華談天光的香港人,該無法想像吧。

又有一回,黃昏六時左右,我與友人在找吃。侍應堅持不讓入座,因為晚一點有客人。糾纏了幾個回合,最後忍不住問,究竟我們要何時交枱?「嗯……約九時吧,很趕呢!」

翌日,我晚上九時左右到達某小鎮的酒店,發現全店打烊!等了半天,負責人蓬頭垢臉跑下來:「這麼晚,我們都睡了,還以為你不來呢!」

時差,不是地域上的,是心理上的。瑞士人的生活,比咱們慢了好幾個循環。腦轉數,又不見得比我們慢到哪裡。經濟,更不用說。

如果「孩子不尖叫」,該由大人把關。慢活,恐怕也得由大人以身作則開始。

2011年9月2日星期五

《12女.審叛》

是註定,抑或巧合。

半年前剛開始排練《12女.審叛》,驚聞電影《12 Angry Men》的導演Sidney Lumet逝世,愈發懷念這套經典,為着有幸演出這個劇本而無比感恩。

今日,快要見觀眾了,香港,也正值多事之秋。大是大非的討論被視為無事生非,慎思明辨總是敗給一錘定音。百花齊不放,凡事一言堂。溫水煮蛙,少數的堅持還能撑多久,我丁點不樂觀。由是心痛怎麼50年代已有的一套價值,竟漸漸失落於21世紀中。

對,《12女.審叛》就是《12 Angry Men》的女版。19歲少年被控謀殺親父,十二名陪審員要退庭商議,必須一致通過是否把少年判處死刑。故事簡單,爭辯的過程,卻無比吸引。

十二個女人,沒有一個是理性的。人人都有自已的道理,但基於各自的出身背景,都帶着擺脫不了的盲點。即使是一直堅持少年無罪的8號陪審員,也流於過分同情被告。而只看證據不談人情的4號,又因為深信少年合該有罪,令理性推論淪為把偏見合理化的手段。

然而,最有趣的是,各自執迷的一群人走在一起,因為不斷的思想撞擊、互相挑戰、互相揶揄,最後竟然成功找出案中好幾個「合理疑點」,觸發陪審員之間的一場大叛變。本來,只有8號力排眾議,最後,眾口一詞少年無罪。

因為有合理疑點,然後本着「疑點利益歸於被告」的原則,一致裁定無罪。情感、偏見、盲點……都是人之常情,但透過一個制度,不理性的人,達致了一個理性的結論。

每次排戲後,在歸家的路上,我總是不其然想起11號陪審員的這一句:「呢個,就係民主制度的精粹。」人生如戲。戲裡,我們還能如狼似虎地討論;戲外,可會只是一隻敢怒不敢言的河蟹?